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信访工作条例》,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,密切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,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,现将1月4日—1月9日衡阳市县(市、区)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工作安排公告如下:
衡南县
衡南县1.4-1.9
衡阳县
衡阳县1.4-1.9
衡山县
衡山县1.4-1.9
衡东县
衡东县1.4-1.9
祁东县
祁东县1.4-1.9
常宁市
常宁市1.4-1..9
耒阳市
耒阳市1.4-1.9
南岳区
南岳区1.4-1.9
雁峰区
雁峰区1.4-1.9
石鼓区
石鼓区1.4-1.9
珠晖区
珠晖区1.4-1.9
蒸湘区
蒸湘区1.4-1.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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